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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部為解決現有測速照相取締警示標誌全台不依亂象,本周公告修正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」,新增三角形測速相機圖案標誌,明年 1 月起新設號誌將全面統一改為圖案標誌,舊有文字敘述標誌也將逐步汰換,避免民眾混淆。

交通部為解決現有測速照相取締警示標誌全台不依亂象,本周公告修正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」,新增三角形測速相機圖案標誌,明年 1 月起新設號誌將全面統一改為圖案標誌,舊有文字敘述標誌也將逐步汰換,避免民眾混淆。

根據規定,若採固定或非固定科學儀器取締超速,一般道路需於取締相機前 100 到 300 公尺、國道和快速道路須於取締相機前 300 到 1000 公尺處,設置測速取締標誌預告,提醒駕駛依限速行駛。

「前有測速照相,限速 50 公里」、「前有違規取締、請依限速行駛」,這兩款道路違規取締號誌牌目前最常見,但全台各地區設置情況不一,讓不少民眾一頭霧水,而且現有標誌僅中文敘述,外國人根本看不懂,未來全台將統一改為圖案標誌,辨識會更清楚。

交通部指出,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」去年就曾預告修正,計畫要把全台現行測速取締號誌文字敘述,全面改為三角形內含測速照相儀器圖案,但上路時間各單位遲遲無法取得共識,使得目前僅部分地區更換測速照相儀器圖案號誌,經過溝通協調決議,明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實施,舊款文字號誌不需立刻拆除,可待更換牌面時再更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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